刊出版面:中央社
刊出日期:99年01月05日
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5日電)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,未來有學習障礙者可以比照聽障與視障者,以有聲書、點字等方式,合法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。
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在提案說明中指出,全台約有2萬270名學習障礙者,其中80%會產生學習障礙,雖然他們視力沒有問題,但在辨識、認知上會發生異常,需要有聲書等特殊教材的輔助才能解決學習障礙。
但現行著作權法規定,只有視覺與聽覺障礙者才可以合法使用有聲書,其他對象除非付出著作使用費用,否則不得重製,造成學習障礙家庭僅能自行將課本內容報讀給學生聽,或是自行錄音,且未經授權也不可以和其他家庭分享,過程相當繁瑣。
因此,徐中雄提案修正著作權法第53條,並經過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,未來學習障礙者也可以用點字、附加手語翻譯或文字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。同時依法立案的非營利機構或團體,還可以錄音、電腦、口述影像等方式利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,專供視障、聽障、學習障礙者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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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真是個好消息,
希望讓更多的身心障礙者都能享有一些學習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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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聽到這個消息 真是太棒了 去年我們製作了2本對國中生學習非常幫助的書(DAISY有聲書) 1.多功能成語典 2.English 1000 發文給教育局轉轄下國中小各級學校的視障生免費索取 但接到許多老師來電詢問 他們學校沒有視障生但有學習障礙生可否得到這2本有聲書 因為學習障礙生對印刷書有困難 他們需要有聲書 很可惜因當時法令仍未鬆綁(著作權法53條)所以無法提供 現在最高興的應是學障生的老師和家長 歡迎學障老師和家長來電函索這2本 對國中生在學習成語及英文很有聲助的有聲書囉
對啊! 希望能幫助更多需要的人,不要再受限於法令的規定, 真的是一份很棒的新春大禮 :)